新北市新店區雙城國小家長會九十九學年度
「教職員工愛心事蹟表揚活動」實施辦法
壹、 目的:有感於雙城國小教職員工們對學童的愛心與照料,經常一些細微貼心的關懷,讓孩童與家長們,深深感受到教職員工們的用心與貼心。許多學童,因為師長們的熱忱,而使他們的學習更為精采。許多家長,因為師長們的付出,使得大家對雙城國小的教育品質,更深具信心。也更因為師長們無怨無悔的投入,協助眾多弱勢的家庭與孩子們,可以正常的學習與成長。為感念與鼓勵默默關心學童而付出的師長們,特制定本辦法,期能起揚善公堂之效尤,讓快樂雙城,成為杏壇溫馨的殿堂。
貳、 依據: 雙城國小一百年三月份家長委員會議決議辦理
叁、 對象: 於九十九學年度,任職於雙城國小之所有教職員工
肆、 實施日程:
一、 辦法制定: 100年5月初
二、 接受推薦: 100年5月16日至6月6日
三、 評選公告: 100年6月7日至6月10日
四、 頒發獎勵: 100年6月中旬
伍、 實施細則:
一、由家長會指派委員制定實施辦法,並經家長委員會議通過後實施之。
二、請各班導師協助,於接受推薦期間內,將辦法與推薦表,交由學生帶回。同時,家長會亦將本辦法公告於家長會公佈欄及學校網站,以方便家長們查閱與參考。
三、於家長會公佈欄前,設置回收箱,接受家長或學生之推薦表。
四、家長或學生均可參與推薦。請推薦人將教職員工的愛心事蹟,儘可能依人、事、時、地、物之原則,描述於附件一之推薦表中。推薦表請著重具體事實之描述,而避免主觀感想之陳述。同時,請於推薦表註明推薦人之聯絡方式,以方便家長會深入分享該動人精髓之事蹟。推薦人未具名,或連絡方式不清者,將不列入評選。
五、每一份推薦表,以推薦一人一具體事實為原則。家長如欲推薦多人,或同一被推薦人,有多起愛心事蹟,值得推薦時,請自行影印推薦表格,或可至家長會公佈欄旁領取空白表格,並分別填寫之。
六、所有推薦表,請於截止日(6月6日)前送達,逾期恕不再受理。
七、由家長會長指派8位家長委員,擔任評選委員。負責推薦表之遴選事宜。評選委員應就所收到之所有合格件,一一深入了解教職員們付出的愛心行動與受惠者的深切感受。
八、評定標準應著重於推薦事實之深度與廣度。意即同一被推薦人,如有多張推薦表者,則合格推薦表之數量與具體事實之深度,均將列入計分。具體評分辦法,由評選委員制定之。
九、評選委員依據所制定之評分辦法,於6月10日前,擇優評選5至10名愛心事蹟感人,足堪表率者,接受表揚。並於6月10日將表揚名單公告於家長會公佈欄及學校網站。
十、經評選委員遴選之表揚名單,將配合學校會議時程,於六月中旬頒發獎勵。
陸、 獎勵:獎牌乙面,西堤套餐雙人餐卷或其他等值之餐卷
柒、 雙城國小家長會保留修改本實施辦法之權利。本實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將依據雙城國小家長會臨時決議辦理之
中華民國 一百 年 五 月 十三 日
附件一
「雙城國小九十九學年度教職員工愛心事蹟表揚活動」推薦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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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推薦人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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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級/科目/單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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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薦人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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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 |
○家長○學生 |
聯絡電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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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薦愛心事蹟:
受惠人: □特定學生 □特定族群 □全班學生 □全校學生 □不特定人員
事蹟類別: □課後輔導 □弱勢照顧 □溫馨接送 □餐飲照料 □健康照護 □生活照應 □其他_________________
發生時間: □持續進行 □每週進行 □每月進行 □特定日期____________
發生地點: □校內地點____________ □校外地點______________ □校內不特定地點 □校外不特定地點
事蹟簡述:
填表日期:100年 月 日 推薦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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